各省、自治区、市信用评估中心(商业协会)、各会员企业、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
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—2020年)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4〕21号)的精神, 以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《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(试行)》提出的行业
信用体系建设“两大建设、三大服务、五项要求”为宗旨,北京亚太信联国际信用评估中心作为“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
信用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单位”,正在按照国家发改委、民政部的总体部署,全面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。
在会员企业中建立行业信用承诺制度、开展行业
信用评价是推进诚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获评北京亚太信联国际信用评估中心A级以上信用企业,不仅是企业自身的一份荣誉,也将有力促进企业品牌竞争力提升,营造公平竞争、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,为进一步通过行业自律机制约束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,我会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商业
企业信用评价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参评企业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:
1.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;
2.北京亚太信联国际信用评估中心信用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亚太信联工委)的会员中已签署《商业服务业诚信自律公约》(申报附件资料之一)的企业;
3.成立已满两个会计年度,近两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、处于持续经营状态的企业。
二、企业申报、评价流程
(一)提交申请: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,进入“全国
招标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与公示平台”(www.12315.vip),下载《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》及相关附件材料,加盖公章一套,寄送至北京亚太信联国际信用评估中心信用工作委员会。
(二)接受受理通知函:亚太信联工委收到申请后,进行初步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企业发送《受理通知函》。
(三)汇总寄送专业
信用服务机构:亚太信联工委在申报截止日前,汇总会员企业申报资料,统一寄送信用评估中心。
(四)技术测评:由信用评估中心组织进行专业技术测评,并将评价预审结果报信用评估中心,并通过官网进行公示,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和投诉;同时接受申请企业申诉和相关资料补充。
(五)发布、颁发证书:信用评估中心在“全国商业信用大会”上发布本年度行业
信用评价结果并颁发证书。
三、其它事项
2019年北京亚太信联国际信用评估中心
信用评价工作具体事宜由测评单位信用评估中心另行通知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官方网站:www.12315.vip
咨询热线:400-833-315
申报专线:18311142016
电子邮箱:admin@12315.vip